赣教高字[2011]33号
各有关高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经学校申报,我厅研究,决定批准组建江西省高等学校硅材料等2个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各依托高校要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努力将实验室建设成我省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批准组建的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批准组建的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名单
|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
1 |
江西省高等学校硅材料重点实验室 |
新余学院 |
|
2 |
江西省刑事科学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 |
江西警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