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奖励优秀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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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 江西省教育厅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 2005-04-13 03:04: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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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为鼓励、吸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优秀考生,尤其是家庭生活贫困的优秀考生,报考、就读我省普通高校,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决定安排200万元,设立江西省奖励优秀学生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现将《江西省奖励优秀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江西省奖励优秀学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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