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计字〖2005〗18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本费收费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计字〖2005〗176号),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作业本费收费政策明确如下:
作业本费是指学生必备的作业本费用,包括空白作业和文字作业本(练习册)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空白作业本实行“三限”政策。一是限质量,空白作业本的质量按照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中小学作业本》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441-2005)执行。二是限价格,空白作业本省定最高限价标准小学为0.24元/本、初中为0.26元/本。非防近视纸的空白作业本每本最高限价在上述基础上各降0.01元/本;三是限数量,学校购买空白作业本的金额不能突破本通知的空白作业本收费。空白作业本的具体收费标准为:农村小学1-2年级7元/生·学年、3-6年级9元/生·学年,初中10元/生·学年,城市小学1-2年级5元/生·学年、3-6年级7元/生·学年,初中8元/生·学年。
2、文字作业本是指与教科书配套的学生做作业的练习册。具体收费标准为:农村小学1-2年级13元/生·学年、3-6年级16元/生·学年,初中23元/生·学年,城市小学1-2年级17元/生·学年、3-6年级20元/生·学年,初中27元/生·学年。
以上纸质空白作业本和文字作业本费合计为:城市小学1-2年级22元/生·学年、3-6年级27元/生·学年,初中1-3年级35元/生·学年,农村小学1-2年级20元/生·学年、3-6年级25元/生·学年,初中33元/生·学年。
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凡涉及“一费制”的空白作业本由各设区市价格部门在本文规定的限额内核定具体价格;凡涉及“一费制”的文字作业本实行向省级价格部门申报制度,并在空白作业本和文字作业本封底标示价格批准文号,未经价格部门批准以及封底无价格批准文号的空白作业本、文字作业本不得进入学校。各地应严格执行上述各项标准,严禁突破,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价格部门依法查处。同时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平调、挤占作业本费。
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200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