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工作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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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 江西省教育厅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 2010-05-10 10:05: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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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教基字〔2010〕3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工作检查的通知》(教基一司[2010]13号)要求,为确保“十五”期间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项目正常运转,“十一五”期间的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教育部基础一司联合财政部综合司,从2010年4月底开始启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工作检查。为做好迎接检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产权、主管部门和是否悬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标志等。

      2.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工程进展情况、设备配备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3.项目管理情况。包括:人员编制情况、运行经费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师资管理情况、网络管理情况等。

      4.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展活动的时间、种类、方式、次数及参加学生人次等。

      5.项目面临的困难。包括:依靠地方自己无法解决,需要上级部门和国家从政策层面予以解决的问题。

    二、检查范围

      “十五”、“十一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含省级返还资金自建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三、检查时间

       2010年4月30日—10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1.普遍自查:请各设区市组织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进行自查,并于6月1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填写自查情况表(见附件二),形成自查报告后,尽快将自查报告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上报。

      2.省级督查:省教育厅将会同财政厅,从5月开始,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听取当地政府、教育局、财政局汇报。

      3.重点抽查:教育部基础一司将会同财政部综合司,从6月开始,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被抽查单位另行通知),抽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由被抽查项目的责任人汇报本项目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

    (2)查阅资料。主要查看自查报告、工程进度资料、工程档案、设备、师资配备等相关资料。

    (3)实地检查。随机抽样确定检查地点,主要考察项目单位运行情况,听取学生的反映。

    五、相关事宜

      1.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评比及项目剩余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各项目单位及项目主管部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请各设区市根据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务求有关材料、数据真实准确。

      2.在项目检查结束后,对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合理,项目下达后一年内尚未开工的项目,省教育厅将联合财政厅下达限期整改的通知;对项目下达后长期不开工的项目,以及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的项目,停止项目实施,追究责任。

      3.请将自查后形成的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91-6226544,电子邮箱:07916226544@sohu.com

   附件:

      一、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项目县(市、区)名单

      二、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自查表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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