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起,莲花县、赣县、上犹县等17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将启动农村(不含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按每位学生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全学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今年启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实施范围包括:莲花、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遂川、万安、永新、井冈山、乐安等17个县(市)。同时,各地还将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把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试点地区和学校将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为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我省将进一步筹措资金,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位学生每天提高1元,使小学达4元、初中达5元,每学年补助25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