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厅的正确领导下,2009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督政,深化督学,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力求在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创新发展上有成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以强化督政为重点,着力推动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精神,2009年5月我们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与保障厅、省审计厅组织评估组,对西湖区等20个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评估,10月中旬又组织了一次“回头看”专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受检县政府教育工作职责的切实履行。
(一)领导高度重视
2009年是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第四年,省政府办公厅和委厅领导高度重视,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亲率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到金溪、宜丰等县进行视察指导;省政府办公厅叶磊副主任莅临督导评估动员大会并作重要讲话,王占铭副厅长、万普海副巡视员多次对督导评估提出明确要求,并分别到分宜、芦溪等县进行实地指导。各地都把教育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协及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议教和乡(镇)教育目标考核等制度。芦溪县何义萍县长9次主持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亲自现场办公督查专题会议决定的落实;分宜县为扩大高中阶段办学规模和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协调解决问题等,从而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得到有力地解决,促进了各项教育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督政机制。为进一步增强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积极征求受检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对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了对城区的评估办法,将城区不举办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的分值转移到城区的其他重点评估指标上。同时,改变了过去在年初召开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时,抽签确定本年度的受检县的做法,将抽签的时间提前一年,给各受检县留有充足的迎检准备时间。
二是突出督查重点。我们始终把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与管理、教师编制与津补贴、大班额、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育发展环境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大权重分值,充分发挥督导的激励导向作用。采取了一票否决的办法,紧紧抓住管理体制和“三统”是否到位不放。对大班额、职业教育等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评估权重,摆在督导评估的突出位置。
三是组织“回头看”。为巩固督导评估成果,防止管理体制反弹以及补拨教育经费回抽等问题发生,及时向设区市政府、受检县下达督导反馈意见,10月份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跟踪“回头看”检查。推动受检单位继续完善管理体制,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经过整改,有14个受检县学生班额明显下降,补拨的教育经费,已基本使用到位,县域内各类教育又迈上了新的台阶。安福县省检后投入1000余万元为18所学校新建、改建校舍面积3万余平方米,投入230余万元为全县37所学校改造校园环境。
(三)主要成效
一是管理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理顺。各地将执行较难的校长任免、教育经费统筹和教师队伍统管权,在接受评估之前归口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浔阳区等地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归口管理得到落实,西湖区、金溪县、宜丰县、崇义县、安远县等分别建立了教育经费核算中心,其他受检县教育管理体制也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是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教育网点布局调整纳入到城乡一体化工作中,使教育发展与城乡发展同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2009年20个受检县新增教育投入5.122 亿元(2006年为1.16亿、2007年为1.68亿、2008年为3.62亿元)。
三是大班额问题得到缓解。各地采取改建扩建学校分流学生、严格招生管理、严格户籍管理、严格新生报名制度等有效措施,大班额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作为中心城区、老城区的西湖区,2008年前全区平均班额超过50人,通过努力下降为45.3人。宜丰县投资新建城区小学,并为新昌三小等五所县城学校预留了发展用地。同时,合理配备学科教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防止了城区大班额问题反弹。20个受检县小学平均班额数由去年的34.36下降至今年的33.94,初中平均班额数由50.47下降至47.02,高中平均班额数由54.29下降至51.4。
四是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各地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保学控辍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普九”成果。相继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高中教育的意见》等文件,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作为一个主攻点,着力从师资、政策、资金等方面倾斜,做优做强重点高中。龙南县政府投入建设资金8000多万元,兴建了龙南中学新校区。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投入,完善学校设施设备,创新模式,加快了职业学校建设。崇义县计划投入8000万元兴建职教中心和辅助工程。少数没有示范性职业高中的县区,采取扩大校园面积,扩招学生等有效措施,积极创建示范性职业高中。 20个受检县由2008年职普招生比27.5:72.5、在校生数职普比24.1:75.9,分别提高到今年的45.2:54.8和37.1:62.9。万年县、安远县、龙南县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原有特教学校的县区,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西湖区、芦溪县等地的特教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以深化督学为核心,着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解决学校存在的问题,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中小学创建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督导评估。2009年12月1日,《中国教育报》头版显要位置刊登了我省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工作情况。
(一)不断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多次召开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专门会议,对如何搭建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标准、权重分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广泛征求意见,本着重素质教育实施过程而适度淡化结果的指导思想,形成了《江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方案》对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了三年规划,制定了分年推进的计划和目标。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组织召开了素质教育评估调度会,提出了年度目标要求。
(二)积极探索督导评估方法。在去年省级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试验性评估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督学方式方法,多次分级分类组织督学深入学校调研,深入课堂听课,为完善评估办法献言献策。今年3月中旬在九江市召开了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研讨暨现场会议,推广了试点学校经验,细化了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各市、县(区)依据省级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办法,每年评选出一批对应级别的示范学校,并按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到上一级别参加示范学校评比。
(三)注重评估结果运用。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教育工作表彰奖励、校长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省定要求,分别制定了三年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成立专门机构和工作队伍,切实加强过程督导检查和典型经验推广,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得到了全面推进。目前,全省有2700余所完小以上公办学校接受了县级评估,839所被授予县级示范学校;各设区市对本级及辖县推荐的共469所学校组织了市级评估,236所被授予市级示范学校。我们与相关处室单位联合组成11个评估组,对各地推荐的53所学校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
(四)主要成效
一是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面向全体、以生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教育理念得到基本确立;均衡编班、不设重点班、不违规补课、不违规收费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片面追求升学率、按分数排队的现象得到纠正;课程开足开齐、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阳光体育活动开展得到较好落实。新余五中学坚持小班化教学,开展师生爱心交流、个性培养等系列活动。
二是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各校以创建示范学校为抓手,大力完善办学软硬件设施设备建设,重视校园美化、亮化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育人功能和品位得到提升。九江双峰小学实行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以“竹”为品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特色。
三是教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各校逐步建立了多元评价考评办法,通过岗前培训、参观交流、结对帮扶、校本教研等途径,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促进了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利用。南昌市育新学校编写的《腾王阁文化》、《童心腰鼓》等10余种校本教材列入课程教学,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喜爱。
四是新课改工作进一步深化。灌注式教学模式逐步由启发式教学模式代替,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得到较好的确立,师生互动的探究性教学氛围逐步形成,学生的学习兴趣得到较好的调动。广丰县永丰中学围绕“幸福教育”的主题,构建以“乐享”为主题的学校特色。
五是重视第二课堂建设。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学生社会生活体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芦溪县宣风镇中学创建“龙灯特色学校”;永新县城厢小学着力打造艺术教育、小记者活动、少儿乒乓球“三大特色”,其管乐班已“从永新吹进了北京”,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抓热点促难点,为推动问题的解决发挥独特的作用
(一)春秋开学组织对学校安全、规范收费专项督导检查。下发了检查情况通报和整改意见通知书,督促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认真抓好整改。根据委厅的统一部署,对南昌市中小学校暑假补课、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督查,参与了对师大附中、南昌二中招生行为的督促检查。
(二)开展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督导检查。组织了对铅山等12个县(市、区)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检查,对各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情况通报,进一步促进了全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巩固和完善。
(三)指导各地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督导检查。根据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指导学校开展自查,重点突出检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情况、新课程实验有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政策和实验经费保障、实验实施方案以及课程设置方案等内容。将在市级督查的基础上开展省级抽查。通过调研,拟订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督导评估指导方案和指标体系,已下发各地征求意见。
四、以创新发展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升教育督导服务能力
研究制定“创新发展年”活动实施方案,突出实践特色。特别是省委教育工委书记、厅长虞国庆亲自督办的省十届政协二次会议上提出的312号提案《关于推进教育督导制度改革的对策与建议》,并将本提案作为委厅领导督办12个重点建议提案的首条,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在督导创新方面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创新督政方式。针对全球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加大过程督导力度,将督促指导与帮助服务相结合,分类指导。做到“三沟通”。一是与教育部门沟通,了解实情和困难,一起分析原因,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使其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二是与政府分管领导沟通,介绍历年受检县政府迎评工作的成功经验,使其成为有力的迎评工作组织者和实施者;三是与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使其了解督导评估目的意义,将教育优先发展不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落实在实际行动中。今年各地补拨所欠的1.6079亿元教育经费,大部分都是在过程督导中补拨到位的。
(二)构建督学责任区制度。为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和各级督学的作用,下发了《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省级试点单位的通知》,明确了遂川、永修县等14个县(市、区)为我省督学责任区省级试点单位。指导各地紧紧围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主要内容进行有益的总结和探索。各试验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督学队伍建设,对督学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在督学的待遇和经费保障等权利方面给予优先,对学校配合支持督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根据教育部督导办《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研究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县由去年的渝水区、婺源县,扩大到正在试点的东湖区等12个县(市、区)。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上高县组织召开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工作培训会议,交流试点经验,解答有关难题,布置试点任务,下发了《江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研究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为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自我省建立教育督导专业人才库以来,每次检查人员全部从人才库中抽调产生。努力突出了一个“专”字,督促指导基层教育工作。为保证督导评估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减少各组之间的差异,采取了岗前培训、以会代训、观摩交流、以老带新等方法,提升了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明确要求:检查前要做到“三清楚”,即:内容清楚,程序清楚,标准清楚;检查时要做到“五查五看”,查领导重视,看措施,查对照整改,看创新,查投入到位,看现状,查管理科学,看全面,查实际效果,看发展;检查中要做到工作上从严,生活上从俭,廉洁自律,自觉维护督导队伍良好的形象。力求督导评估专业水准有新的提高,确保服务于市县教育科学发展的正常需要。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委厅网络资源优势,完善督导与评估信息专栏的设置,新增素质教育和学校评估专栏,将各地在督政与督学,创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经验做法,及时在江西教育网上发布,一年来共发布信息140余条。在《江西教育》杂志上开辟的督导与评估专栏,先后有20余篇教育督导文章发表,有力地指导了各地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调研。与职成处共同完成了由国家职业教育调研组到我省实地调研的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了我省《关注职业教育》抽样调查培训研讨会,就如何做好问卷调查工作进行了培训,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确保信息的客观性、公正性,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总体情况。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督导工作与服务教育全局的需要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教育督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二是教育督导在推进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如何发挥更大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督导队伍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教育督导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将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提高督导效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实现市县教育科学发展和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保障作用。
一、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建设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实施,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2、筹备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议精神,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职责,健全教育督导制度,督促各地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二、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4、制定2010年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评分细则,指导县级政府开展教育工作自评和市级政府复评工作,推动县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
5、组织对基础薄弱及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过程性督导,对19个受检县进行省级综合督导评估。完善督导评估反馈跟踪及督促整改制度,对2010年接受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市、区)组织“回头看”。
6、对全省县级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制定评估方案,出台评分细则。组织对18个县级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进行省级综合督导评估。
7、总结2006年以来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经验,拟制定新一轮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8、做好国家教育示范县的推荐申报工作。
三、加强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9、加强对2009年已接受省级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学校指导,引导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过程、重建设,办出特色。
10、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开展对普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启动第二批省级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11、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督导评估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
12、继续做好省级督学责任区试点工作,推动全省市、县(区)督学责任区的建立。
四、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3、根据省政府出台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意见,研究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南昌市东湖区等12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进行督导评估。
五、加强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
14、继续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督查。组织春秋两季安全检查,督促各地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落实整改。
15、开展对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16、开展对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检查。
17、开展对全省体卫艺教育专项督导检查。
六、其它工作
18、开展对省督学、江西省教育督导评估专业人才库入选人员的教育督导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
19、研究制订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办法。
20、继续办好在《江西教育》杂志和《江西教育网》开辟的《督导与评估》专栏,加大教育督导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