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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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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教育局,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8〕80号)和《2008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2008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根据《2008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和谐发展这个主题,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预防教育乱收费、遏制教育乱收费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通过多条途径、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积极破解基础教育发展难题,促进教育公正、公平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根据《2008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中小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如下: (一)教育行政部门 1、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3、“规范管理年”活动十项规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各级各类学校 1、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3、“规范管理年”活动十项规定的整改落实情况。三、工作安排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 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群众意见、建议征询工作。 (1)发函征询。配合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对象发放10000份问卷测评表,对省教育厅政风行风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2)上门征求意见。根据我厅服务对象情况,将分成三个组,分别由委(厅)领导班子带队,下去上门实地征询意见;分5批进行座谈,诚恳征求意见。 (3)设立意见箱。在教育厅网站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公布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征求意见。 (4)通过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明查暗访,收集群众来信来访等,广泛征询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5 )发短信征求意见。 2、聘请评议员监督政风行风建设 省教育厅从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省主要群众团体、省主要新闻媒体聘请20名同志担任评议员,组织评议员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意见或建议,组织评议员参与有关评议工作。 3、自查工作分工 (1)省教育厅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同时,对收集到的针对市(县、区)教育局和公办中小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设区市教育局。 (2)设区市教育局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同时,对收集到针对省教育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省教育厅;对收集到的针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公办中小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和公办中小学校。 (3)县(市、区)教育局重点查找自身的问题。同时,对收集到的针对省教育厅、设区市教育局和公办中小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及时反馈给省教育厅、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和公办中小学校。 4、梳理汇总群众意见建议 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梳理汇总工作在2008年7月10日前完成,并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5、制定整改方案 各单位要对自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 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内容包括: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计划和措施、负责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间。整改方案在2008年7月20日前完成。 6、认真进行整改 各单位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在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并于2008年9月15日前,汇总整改落实情况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7、及时进行总结 将在9月15日前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总结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总结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民评办,省教育厅于9月20日前将总结检查情况上报省政府民评办,四、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工作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全省公办中小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自查自纠与规范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使执政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促使教育厅机关作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组织领导。自查自纠工作要落实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案、整改标准和量化考核办法,使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做到各司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使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认真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各项任务,创新工作方法,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映渠道,保证征询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客观,确保自相自纠工作扎实有效。 (四)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核实,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 (五)加强督促检查。省教育厅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将派出督导组赴各设区市教育局,加强对设区市教育局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设区市教育局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也要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对县(市、区)教育局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