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四项工作 全面实施素质教
 
  稿源:江西省教育厅文章作者:余丽路更新时间: 2008-01-16 03:22:26 点击数:
 
 
  2008年,我省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将着力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出台《地方课程实施指南》,制定义务教育阶段21个学科的教学指南和质量评价标准,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育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是启动素质教育评估。研究制定保障素质教育的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树立以实施素质教育状况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价值观念和标准。启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评估,督促学校开齐开足非考试科目课程,督促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制止义务教育阶段举办和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

  三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扩大中考中招改革实验范围,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降低按考分升学的权重。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启动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健全多样化的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制度。高考命题要注重考察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 

  四是强化健康艺术教育。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普及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奥林匹克文化进校园和校园集体舞活动,推广军训活动。高度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建设好“三小工程”,确保全省70%的农村中小学校建成一个小菜园、一个小食堂和一个小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