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概况
 
  稿源:江西省教育厅文章作者:黄周村更新时间: 2007-12-29 10:53:34 点击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2007年省政府筹资44亿元,组织实施“民生工程”,民生工程突出教育、就业、医疗等8个重点,其中“济困助学,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是8个重点之一,涉及资助高考、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进一步推进高校助学货款等工作。我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坚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全面完成了“民生工程”教育目标任务:

        一是为57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560万名的102%。

        二是为1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125万名的109%。

        三是为33.8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23万名的147%。

        四是投入5828万元,按每生800元标准,共资助了7.28万名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6.25万名的116%。

        五是投入7817.5万元,按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标准,共资助了15643名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是安排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3.1亿元,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1.48万人,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5.9万名的703%。其中安排各设区市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1.94亿元,资助各设区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5.78万人,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2.3万人的798%。

        七是为30917名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完成省政府民生工程3万人的103%。

       我厅“民生工程”有两个亮点:

        一是在“民生工程”推动下,深化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全面深化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在中央支持下,各级财政共安排13.31亿元(中央财政6.98亿元,省财政5.27亿元,市、县财政1.06亿元),为570万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13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为33.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

        为使全体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省将“两免一补”扩大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同步对全省约53万名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实行了“两免一补”,省、市两级财政按8:2比例共安排了城市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资金1.36亿元。我省的这一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国中西部地区仅有江西、安徽、宁夏三省(区)在2007年实行了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全国创造了经验,得到盛华仁副委员长、陈至立国务委员的充分肯定。

        二是在“民生工程”推动下,实现了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全覆盖,使全省约640万名在校大、中、小学生得到各类资助,约占全省公办学校在校学生的80%。

        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了“两免一补”制度,2007年,我省安排资金13.31亿元,为57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实行了“两免一补”。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助学金制度,2007年,在中央支持下,我省安排资金3.1亿元,资助90%的一、二年级中职在校学生41.5万名,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走上就业岗位。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制度,2007年,我省安排资金5828万元,按每生每年800元标准,资助学生7.28万名。还建立了“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制度,安排资金7817.5万元,按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标准,资助我省当年考取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6万名。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体系。全省为3.1万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励志奖学金0.57亿元,资助品学兼优大学生2.31万名;安排国家助学金1.6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6.75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