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具有实施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教育资格;2、高等学校的申请报告;3、高等学校对外国留学生招收、培养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办事流程:
省教育厅负责我省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1、新增学校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实地考察(检查申请单位住宿条件、教学设备等)提出意见,经厅领导同意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2、招收外国留学生通知学校开始招生,高等学校凭《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办理申请,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厅领导审批盖章后,到省外办、省公安厅办理相关入境手续
附件: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主要受理部门: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政府大院内
咨询电话:0791-621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