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广告备案事项
上一篇:
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
下一篇:
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
稿源: 江西省教育厅
文章作者:
更新时间: 2008-11-02 10:11:00
点击数:
【
返回首页
】【
关闭
】
办事人需提交的材料:
学校规范名称、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收费标准、考试、发证、推荐工作
办事流程:
受理——审核——编号——备案
附件:
2007年教育部备案民办高校名单
主要受理处室: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社管处)
办公地点:
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政府大院内
咨询电话:
0791-6222630
【
返回首页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