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报送《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及成果原件和成果复印件各一份(著作、研究报告不报复印件)。
办事流程:
填写结题报告书→学校科研处审核→学校科研处组织鉴定(重点、招标及委托项目向省教育厅社政处申请鉴定)→学校审查盖章→省教育厅社政处审核→对符合结题要求者填发结题批复。
说明:
1、返还学校科研处结题报告书2份及结题批复1份。(结题报告书由学校科研处及课题负责人各保存1份;结题批复由申报人保存,学校科研处留复印件存档)。
2、结题时间:每年6月和12月份,其余时间不办理。
3、具体结题事项可参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主要受理处室:江西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处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政府大院内
咨询电话: 0791-621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