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内学校互相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1、转出、转入学校同意转学报告; 2、省级招生部门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 二、跨省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1、外省转至本省学校: 1)转入学校同意学生转学报告,并附加盖了转出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2)转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高教部门的批件。 2、本省转至外省学校: 1)转出学校同意学生转学的报告; 2)“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并加盖转出学校公章。跨省转学者均须两地主管高教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