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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座谈汇报会议精神的传达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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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江西省教育厅 |
文章作者: |
更新时间: 2007-02-06 06:1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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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概况
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北京召开中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座谈汇报会。国务委员陈至立到会作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中东部地区各省(不含北京、天津、上海)汇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准备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共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听取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教育部部长周济、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进行了工作部署。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东部地区各省分管副省长、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刚、省教育厅厅长漆权、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出席了会议,孙刚副省长就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准备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工作汇报。
二、陈至立国务委员讲话主要精神
陈至立国务委员在讲话中强调,要在去年西部地区成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中东部地区的改革,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
陈至立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性举措,是惠及亿万人民的一件大事。国务院对这项改革极为重视,多次进行专门部署;温家宝总理对这项改革高度关注,先后多次做出专门批示,亲自过问工作进展和部署。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投入,累计投入资金247亿元。2006年,我国首先在西部和中部试点地区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惠及约15万所农村中小学、5200多万名中小学生。农民群众在改革中得到了最大的实惠,仅免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生,小学生年减负210元、初中生年减负320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006年,全国农村招生比上年增加67万人。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由2005年的98.4%上升至100.1%,这在我国历史上尚属首次。其中在2006年开展改革工作的西部12省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达到较高水平,内蒙、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和新疆6个省份突破了100%;甘肃、宁夏、贵州、云南和青海分别达到96%-99%;西藏也达到93.1%,创历史最好水平。同时,西部地区和中部试点地区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改革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陈至立指出,从2007年开始的中东部地区改革是全面建立新机制的关键,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一是中东部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引领作用,教育发展水平高。2005年,中东部GDP总量达16.4万亿元,占全国的83.1%。东部地区的“两基”人口覆盖率达100%,中部为98.8%。东部和中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教育的要求以及教育自身发展水平都相对较高,因此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起点也就较高。同时,中东部部分省份在推进此项改革时,是将农村和城市同步进行,如何既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又重点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问题,不使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对政策和工作的要求都非常高。二是中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规模大,需求大。2005年,中东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9.8万所,在校生9918万人,教职工660.3万人,分别占全国的66.3%、66.1%、67.4%。面对如此巨大的农村义务教育规模,要将其基本需求都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需要各级政府在投入上增加更多的资金,在工作上花更大的力气。三是人民群众对改革的期望值高,维权意识强。中东部的大部分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自古以来就有耕读传家、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很高,对改革的热情和期望值也很高。同时,中东部地区的老百姓对政策理解和权益维护的意识也很强。如果工作不到位,群众对改革就会产生质疑,中央的惠民政策就会大打折扣,各级政府和部门承受的压力会更大。四是中东部不少省份的地区间差异大。尤其是中部县市普遍财力比较薄弱,一些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运转和教师的实际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是靠收费在支撑,特别是从杂费中开支教师地方津补贴、代课教师工资和偿还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实行新机制后,严禁用公用经费开支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势必导致教师地方津补贴、“普九”债务等问题比西部更突出、更复杂、更尖锐。同时中部地区粮食主产区多,农业大县多,自身财力普遍比较薄弱。而在这次改革中要承担的资金比西部多,多年来因投入不足而存在的初中大班额问题、教师年龄老化和流失问题、代课教师问题、城乡教育差距大问题、“留守儿童”问题、学校布局和教育资源整合问题将进一步突出。
陈至立要求,中东部地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中东部地区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真正使工作做到细之又细,深之又深,实之又实,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绝不能让“亮点”变成“骂点”。
陈至立强调,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关键是落实政府的责任。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持农村义务教育良好的发展势头,对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各地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老百姓得到实惠,教育得到发展。中东部地区春季开学后就要按新机制运行,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各省要倒计时安排好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在春季开学前,切实把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要尽快制定和落实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开展全面培训,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预算编制培训。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新机制的重大意义、政策内涵、主要措施等宣传到每所农村学校、每个农村家庭,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落实省级政府统筹责任,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省要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确定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统筹制定行政区域内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在落实地方分担资金时,要坚持“省拿大头”,当务之急,各省要确定省、市、县资金拨付时间表,在开学前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到每所学校,确保学校正常开学和运转。三是进一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严防“挤出效应”。在中东部地区推行改革,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一定要逐年有所提高。这就要求省级政府带头不发生“挤出效应”。县级政府要及时足额将上级改革专项资金落实到学校,要保证本级政府所承担的改革资金从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不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确保原有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减少;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县级工作的指导,积极稳妥地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重点预防和妥善解决教师地方津补贴、学校预算编制、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普九”债务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对教师地方津补贴,各省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核查。对合理的项目,要抓住这次工改的有利时机,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取消。对学校预算编制,各省要指导学校实事求是地编预算,督促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预算,县级人大批预算,并由财政部门按预算安排资金、及时拨付,确保运转。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各省要进一步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对财力困难县予以必要的支持;要切实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对“普九”债务,各省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认真清理核实,转由政府承担,把学校从债务中解脱出来;要优先化解教育债务,严禁产生新的债务。五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访、通报和蹲点调研等多种形式,监督好改革的各个环节,既要督促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应承担的责任,又要监督资金科学、规范、安全地使用。要把新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监察、审计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惩处。春季开学后,财政部、教育部及国家教育督导团要对中部各省进行督导检查;各省也要主动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六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要严格执行温家宝总理提出的 “约法三章”:不准减少本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应承担的经费投入,不准挪用学校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不准再乱收费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发生。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努力把每一所中小学校建设成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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